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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标车报废补贴

发布时间:2013-09-16        浏览次数:268        返回列表




24小咨询电话:13922303991;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第一阶段财政补助政策,目前已进入倒计时,7月31日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全额补助政策将宣告结束。从8月1日起,将进入第二阶段,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将按第一阶段补助标准的80%发放。



发放财政补助超两千万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青岛市区鼓励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去年8月实施以来,各区环保、财政、商务部门在本辖区行政服务大厅建立了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领联合服务窗口,每周二、三两天集中受理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申报材料,到目前为止,市区通过审查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材料共计3000余件,已发放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2162万元。



享全额补助进入倒计时



据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主任宫艾青介绍,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去年我市出台了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经济鼓励政策,对市区提前淘汰的高污染黄标车,政府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淘汰的车型及使用年限,分两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助,最高补助18000元。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为第一阶段,市区提前淘汰高污染黄标车的车主,可按照补助标准的领取补助资金;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为第二阶段,补助金额为第一阶段补助标准的80%。目前,我市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全额补助进入倒计时,7月31日我市第一阶段补助政策将宣告结束。宫艾青特别提醒广大车主,打算提前报废黄标车的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免耽误领取全额补助的好时机。



这些车辆享受财政补助



提前淘汰的高污染黄标车必须满足《办法》实施前在市内七区(含高新区和保税区)范围内登记上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定期参加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低于国Ⅰ排放标准且已经领取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油车和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提前报废车辆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等条件,方可享受政府补助。



市区财政供养单位及《办法》实施后变更至市区的高污染黄标车淘汰不予补助。黄标车限行区域将扩大



据宫艾青介绍,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我市借鉴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的经验做法,下半年起,我市将计划分两个阶段将黄标车限行范围,从市内五区扩大到市内七区,五市建成区也将逐步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



本月6月26日下午我市将举行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听证会,目前已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车市民代表、无车市民代表、交通、环保、汽车维修、医学、法律等方面共20名代表以及5名市民旁听代表报名参加听证会。方案包括:2012年8月1日-2013年7月31日为第一阶段,限行区域划定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天水路以南、滨海大道以西区域,面积约240平方公里;2013年8月1日之后为第二阶段,限行区域划定在市内七区行政区域(即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及高新区),面积约1400平方公里。限行时间均为每天早7: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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